全面推进海绵城市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制度,编制具体的滚动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实现有机更新。从2017年起,在各类建设项目中要严格落实各相关规划中确定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指标和技术要求,建设项目与低影响控制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发挥水体调蓄功能。严格落实“蓝线”管理规定,有效保护现状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城市水体,按照黑臭水体整治要求合理确定城市水系的保护与改造方案,满足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
优化城市公园绿地与广场建设,增强雨水渗透吸纳能力。公园绿地与广场要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统筹开展竖向设计,在消纳自身雨水径流的同时,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提高区域内涝防治能力。可采取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植被缓冲带、雨水湿地、雨水塘、生态堤岸、生物浮床等多种低影响开发技术,在满足景观要求的同时,提高雨水渗透能力,并对雨水资源进行合理利用。
改善城市道路排水,有效削减雨水径流。要转变传统的道路建设理念,统筹规划设计符合低影响开发技术要求的道路高程、道路横断面、绿化带及排水系统,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水,提高道路对雨水的渗滞能力。已建道路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增加植草沟、溢流口等方式将道路径流引到绿地空间。新建道路应结合红线内外绿地空间、道路纵坡及标准断面、市政雨水排放系统布局等,优先采用植草沟排水。人行道、自行车道以及其他非重型车辆通过路段,优先采用渗透性铺装材料。
建设建筑与小区海绵体,促进雨水资源化利用。鼓励建筑与小区采用绿色屋顶、雨水花园等低影响开发形式,因地制宜规划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和相应设施。新建公共建筑和小区应推行绿色屋顶或屋顶花园,增加雨水渗透、净化和收集利用设施;既有建筑与小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建筑屋顶、建筑与小区周边绿地以及景观水体等实施低影响开发改造,改造应遵循施工简便、设置灵活、维护简单、经济高效的原则。在小区非机动车道和地面停车场采用透水性铺装,增加雨水自然渗透空间。
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排水能力。按照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加快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城区易涝点的整治,加强泵站等排水设施能力建设,做好雨水管网系统与周边海绵体的有机衔接,全面提高城市整体排水防涝能力。